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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抓三促”行动】高台县“四举措”让特困人员供养有保障

来源:高台县民政局 作者:张雪芬 发布时间:2025-05-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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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民政局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不断健全特困供养救助工作机制,推动特困供养政策全面落实,有效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主动摸排,落实政策有保障。严格按照《张掖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的要求,依托“甘肃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数据信息比对,精准核实认定条件。同时,利用低保、临时救助入户核查等有利时机,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开展走访调查,做好核实摸底工作,推动特困供养工作从“被动申请”转向“主动发现”,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今年以来,新增特困供养人员10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自理评估,细化照料有保障。为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为全县706名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开展自理能力评估工作。评估主要围绕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6项指标,工作人员通过观、听、问等方式进行细节性了解,通过评估,确定全自理574人,半护理77人,全护理55人。根据评估结果,分析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护需求,进一步提高托养照护的服务质量。

优化服务,集中托养有保障。通过入户了解,全面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意愿,安排有集中供养意愿的人员及时入住供养机构。今年以来,已协调7人入住养老机构进行集中供养。我县现有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41人,2025年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拨付供养金、照护费144.89万元。为加强对供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民政局不定期检查供养机构资金使用情况及人员日常护理服务工作,有效提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照护服务质量。

    委托照料,分散供养有保障。为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全面建立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散供养人员全部签订分散供养照护协议,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工作。每月及时将供养金、照护费发放至特困人员个人账户,2025年累计为分散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照护费等资金195.73万余元,确保特困供养工作落实到位,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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